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樅陽經開區新樓園住宅用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
一、基本情況
地塊名稱:樅陽經開區新樓園住宅用地地塊
占地面積:29662平方米
地理位置:安徽樅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南側
土地使用權人:安徽樅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
地塊土地利用現狀:2023年1月進行現場初步踏勘,至現場踏勘時為止,地塊內為耕地。
未來規劃:根據《安徽樅陽經濟開發區新樓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(調整)》地塊所在區域規劃為居住用地。屬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。
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單位:蚌埠禾美環境設計院有限公司
調查緣由:樅陽經開區新樓園住宅用地地塊原為耕地,現規劃為居住用地,土地利用性質變更為城市建設用地中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(A),根據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(試行)》相關要求,地塊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
二、第一階段調查
第一階段調查,項目組制定了廣泛收集資料計劃,并和相關人員等進行了廣泛的溝通,并拜訪了土地使用者、當地政府管理人員、周邊居民區居民等。根據收集的資料,地塊現狀及歷史上均為耕地,無工業企業生產活動。
三、初步調查結論
本項目地塊位于樅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南側,地塊面積約29662平方米(約44.5畝)。根據2023年1月~2月的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情況,地塊及地塊周圍不存在重污染企業,調查地塊目前為耕地,現場未發現明顯的污染痕跡,地塊表層土壤的 PID 和 XRF 快速檢測結果均未發現異常。
經對前期資料收集、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等資料的辯證分析,根據土壤快速檢測結果,調查地塊內未發現潛在污染源,且調查的地塊周邊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,地塊環境狀況可接受,按照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(HJ25.1-2019)的要求,調查可結束,無需進行后續第二階段調查,可以在第一階段得出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的結論。
